近日,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教育部、吉林省委的通知要求,我校于9月1日下午,在第七教学楼十三楼报告厅召开大会,传达学习落实《规定》精神。学校党政领导和全校中层干部参加大会。
纪委书记张未知传达了教育部关于《规定》的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一、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二、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三、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四、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六、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七、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党委副书记别惠彬传达了中央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某些地方和单位换届改选情况的通报。
党委书记李岩峰代表学校党委做教育警示讲话。他强调,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学校良好的政治风气。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要充分相信党委,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要搞大团结,不搞小团体,更不能搞分裂。二、严守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保证学校干部交流调整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按程序客观真实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推荐上来。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权钱交易;严禁随意许愿;严禁消极对待甚至破坏干部调整和党组织换届的一切行为;严格干部调整和党组织换届的程序。三、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同时教育提醒下属和身边人,杜绝一切不符合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四、加强教育警示,加大监督力度。学校纪委,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坚决抵制并与不良风气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