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计划
及编制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总结2016年工作,切实制定好2017年工作计划,同时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和计划工作
1.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结合学校《2016年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本部门2016年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和实施措施,全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认真总结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整改方案。
2.制定工作计划的主要原则
各单位、部门要以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及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及本单位、部门建设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以促进发展和改革创新的思维认真谋划安排好2017年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要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力。
3.时间安排
(1)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和制定计划:2016年12月9日—20日。
(2)学校总结和制定计划: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5日。
4.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计划制定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和落实,保证按时报送高质量的工作总结和计划。
(2)各单位、各部门的总结和计划工作,既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更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简明扼要,数据准确;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工作总结和计划完成后,要向本单位、本部门全体教职工通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除机关党委外,其他单位、部门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和行政形成一份总结和计划。
(4)待学校2017年学校工作要点印发后,各单位、部门应结合学校工作要点,对已制定的2017年工作计划做以修订和调整。
(5)总结和计划电子文档于12月20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邮箱:ccitxb@163.com,联系人:王堃85711206/13504474266。
二、预算编制工作
各单位、部门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所列各项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预算,学校汇总后,根据学校预计收入核定预计支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有关要求如下:
1.机关各部门预算经费低于2016年水平,费用项目和额度比照2016年预算编制。新成立的单位、部门,按新的业务职能需要编制,但总费用不得高于原来部门预算。
2.教学单位预算项目和额度按照2016年预算编制,预算格式参考附件,新增项目需要编制详细预算。
3.教辅单位预算低于2016年水平,费用项目和额度比照2016年预算编制。
4.2017年原则上不增加办公设备或家具的采购预算。如果特殊需要按如下办理:机关各部门需要增加办公设备及家具,请列明详细规格或参数报资产处汇总,资产处汇总后报财务处;各教学单位需要增加办公设备及家具,请列明详细规格或参数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财务处。
5.有出国计划的单位、部门必须编制出国经费专门预算,报财务处汇总。
6.房屋维修、实验室等改造计划向后勤保障处申报,后勤保障处汇总后编制预算报财务处。
7.人员费用由人事处编制;涉及绩效奖励的部门将奖励项目和预算额度报人事处汇总,同时报财务处。
8.各单位、部门的2017年经费预算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
9.各单位、部门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报送地点:办公楼7914室。联系人:王苗苗 85711135。
附件: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申报表
党政办公室
财 务 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