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17年度寒假即将开始,现将值班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8:30—16:30
二、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所在办公室
三、值班要求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2.值班期间发现险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校领导、主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报告,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妥善措施及时处理。
3.认真接听电话,如有上级通知事项或代办事项,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落实。
4.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协助其办理相关事项。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