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教工上班,学生上课(执行双周周一教学计划)。
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假期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教职工和学生离校前要彻底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公寓内的电器,保证断电。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各岗位规定的值班时间和地点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和学校主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禁止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
党政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等部门做好值班安排,请于3月29日前将值班表报送至党政办行政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庆 85711116 邮箱:271214442@qq.com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