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程学院2020年合同制(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我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下周二)8:30-11:00,13:00-15:3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九楼937室。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请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并根据所报岗位需求携带专科、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毕业的考生携带就业生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会计、护士等岗位需携带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请考生自行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网站与报名网站相同。下载步骤:我的申请——查看简历——导出——打印,并在报名表下方手签姓名。)
3.报名费105元现金。
4.本次资格复审,请考生按时参加,复审不合格或没来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5.请全程佩戴口罩,校园内不能进车。
三、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0578232
长春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