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北京华银“工程造价研究中心”基金使用办法》(该项目基金由任国亮校友出资人民币60万元设立)的有关规定,学校有关部门及学校教育基金会审核,共有13名教师和2名硕士研究生获得2020年度北京华银“工程造价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劳务补助,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
请全校师生员工予以监督,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审计处:80578251
监察处:80578125
教育基金会秘书处:80578285、80578777
电子邮箱:ccitxyzh@163.com
附件:2020年北京华银“工程造价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劳务补助发放表
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