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法人授权委托书开具
>>>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部门)在“OA系统”在“OA系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用印审批单》,并勾选好所用证件,提交至业务主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
2.审核 党政办公室审核,并在系统中报送相应校领导进行审批。
3.审批 相应校领导审批。
4.办理 申请人在系统中可查看审批流程,待校领导审批后到党政办公室办理(无需打印审批单)。
特别提示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开具原则上仅限于因公业务。
2.学校法人授权委托书仅限授权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