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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华同志任我校纪委书记
2017-08-02 17:19  

 

陈丽华同志任我校纪委书记

 

82日下午,学校在第七教学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干部会议。会上,宣读了省委对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决定,陈丽华同志任我校纪委书记。

省纪委组织部部长张一丁、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副处长刘文杰、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调研员王宏阁莅临会议;学校党委书记潘福林,党委副书记、校长胡明,副书记温义生,副书记张冀男,副校长孟祥萍,副校长杨永生,副校长窦立军,副校长杨悦新,学校正处级干部参加会议。党委书记潘福林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副处长刘文杰同志宣读了任职决定并讲话,他介绍了陈丽华同志履历和主要工作业绩。陈丽华同志,19621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曾任中共通化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他在讲话中希望陈丽华同志到任后,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任职履行好岗位职责,同时也希望学校党委和在座各位同志积极支持、配合陈丽华同志开展工作。

陈丽华同志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听从组织的安排,感谢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充分信任。到学校工作后,将秉承“明德致远 笃行务实”的校训精神,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学院的创新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书记潘福林在会上讲话,他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向陈丽华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衷心感谢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我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学校班子将团结一心、凝聚共识,奋发有为、笃行务实,勤勤恳恳为学校谋事,实实在在为师生员工做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长春工程学院明天建设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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